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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妈妈要注意,一着不慎可能会被辞退!

来源:徐州招聘-徐州英才网 时间:2018-02-04 作者:招聘网 浏览量:

女性在职场中通常是弱势的一方,社会上对于怀孕的女性普遍持同情与爱护的心态。《劳动合同法》对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职场女性也有特殊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企业以女性生产、哺乳为由辞退女性员工是违法行为。但是,这是否就说明企业不能辞退孕期女性员工呢?

千万别以为孕期就可以“无法无天”了,有些底线如果不遵守,还是会被公司辞退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英才解读:所谓“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相互了解、选择和考察的不超过

六个月的期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劳动者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试用期也是一个相互适应、双向选择的过程。在员工入职后,一般都会有岗位说明书,要求

员工签字或进行培训,以确定员工知晓,如果当真不能满足条件,怀孕也不是不辞退员工的理由。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英才解读: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五条规定,严重违法劳动纪律的行为,可根据国务院于1982年颁布的《企业劳动者奖惩条例》等有关法规认定。

根据《企业劳动者奖惩条例》,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的情形主要包括:

(1)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

(2)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

(3)浪费原材料、能源,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4)工作态度不好,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损害消费者利益;

(5)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

(6)盗窃、赌博、损公肥私、打架斗殴以及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等。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英才解读: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作为企业来说,有权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这里有一个争议性的问题,就是什么样的失职属于严重失职,什么样的损害属于重大损害。对此,就像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一样,劳动合同法并没有给予明确的解释与定性。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英才解读:《劳动合同法》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指的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英才小编有话说:孕期的女性工作肯定会受到影响,企业有义务对孕期女性进行适当的通融,但是怀孕、生产、哺乳都不是女性员工免受惩罚的借口,建议准妈妈们也要尽量减少犯错,别给公司辞退的理由,如果坚持不了工作,那就从工作中退下来吧,为了孩子暂时退居二线也算值得,不要难为自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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